今年(2011年),
社保部门努力实现CA第三方认证,提高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电子数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到方便快捷和高效,实现无纸化办公。
同时,社保部门将加强自助服务终端的构建,把个人自助查询和自助打印等个人业务提供给广大参保人。
在自助服务终端的构建和开通个人网上服务后,将能完善个人身份验证,从而开放更多的个人业务自助办理,做到将社保柜台搬进每个家庭。
通过优化单位网上申报、增加个人网上服务,社保部门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的网上服务大厅,连同构建的个人自助服务终端等,实现每周7×24小时无间断、多元化的社保服务。
参保业务任意社保机构可办
一直以来,东莞市将参保单位划分为市属和镇属。因此,市属参保单位和个人只能到市局办事,镇属参保单位和个人也只能到镇街分局办事,不能提供银行通存通兑式的服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今年,社保部门将把参保单位的业务下放到属地进行办理,方便参保单位。在此基础上,社保部门还把个人业务(如领取《参保缴费凭证》、异地转移业务、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等)实现全市通办,实现参保人个人业务就近办事。“即参保人无论在哪个镇街,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均可实现在任意社保机构办理业务,打破一直以来只能在单位参保地办理业务的模式,向参保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
定点医疗机构将分信用等级
今年东莞市将重点推行社保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服务信用等级分级管理。
接下来,市社保部门将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检查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
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医疗服务协议履行的情况,开展检查和记录,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逐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社保部门透露,通过信用等级分级管理,将评价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指标挂钩,对信用等级好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适当的激励;同时,将评价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检查考评及淘汰机制相结合,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基本医疗原则的重视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认识水平,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贯彻基本医疗原则的积极性。另外,建立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机制,增强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合理引导参保人的就医,全面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升参保人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