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2012年11月开始评定社保复合制剂
10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要求,东营将于11月份开展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复合制剂评定工作,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据了解,本次评定的纳入条件包括:为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制剂(包括含药大输液);所组成药品的通用名和剂型已列入《药品目录》;价格不高于所组成药品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之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向市医疗保险处提交纳入目录的申请,并提供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复合制剂申报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药品说明书、物价部门核定的复合制剂及所组成药品价格等资料。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申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下载相关填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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