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社保局召开专门会议,对“五七工”、“家属工”纳入统筹工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
据了解,自全省“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险会议召开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五七工”、“家属工”纳入统筹工作顺利通过了申报、资格认定、审批等过程。
会上,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审批通过后,接下来即将做的是参保确认、办卡缴费、缴费记账、待遇发放和纳入社区管理等环节。
据悉,“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缴费规定:2009年7月1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
考虑到这部分人员曾为我省做出一定的贡献,没有固定收入,年龄又较大,为此,政府和企业将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纳入人员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各级政府和相关中直行业、系统企业承担。
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根据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368元/月。鉴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都已经领取了45元/月御寒津贴,这部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也应当享受这一待遇,因此这部分人员纳入后实际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为413元/月。
今日起,我市各申报单位将采取电话或者见面等有效方式对“五七工”、“家属工”是否继续参保做最后确认。继续参保者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工作人员表示,“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年底前他们能拿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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