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叫停“补缴社保可买房”是一种懒政
12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一项政策,让不少非京籍北漂的买房梦,从云端跌落到谷底:“即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将不予认可。”《21世纪经济报道》和新浪网联合调查显示,43.3%的购房者认为,补缴社保无效政策不合理,“实际操作中常因更换工作造成社保缴纳中断”;41.6%的购房者认为,该政策可能会误伤刚需(12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市去年开始执行的限购政策中,非京籍家庭如购房,需要在京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考虑到一些人在换工作期间会出现社保的短期“断档”,审核中对于补缴社保是可以认定的。应该说,这个“口子”符合人才流动的现实,向特定人群释放了制度善意。如今,人才流动加快,频繁跳槽很容易让社保缴纳记录出现空档。如果社保只能连续计算而不能累计计算,“断档”也不能补缴,那么,对于一个在任何一个单位都干不满5年的北漂来说,他甚至可能永远没有在北京买房的资格。这对他是不公平的。
有关部门这样解释叫停这一政策的理由:补缴社保是指断月补缴,而不是指那些原本就不满5年的购房者可以整年补缴假社保。但实际操作中,一些中介看到了牟利空间,个别机构曾经办理过通过补齐社保而取得购房资格,补齐5年社保的资金连带办理费用共10万元。按照上述解释,叫停是为了打击舞弊者,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理由似乎充足。
舞弊者、中介机构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自是可恨,但不具备补缴条件的人补缴了,不该买房的人买了,板子能全打他们身上吗?如果有关部门对补缴严格审查,至少部分舞弊可以避免。即使现在,要查哪些人是违规补缴并因此取得购房资格,也应该不是特别困难。但有关部门既没想查以前的,也没想着今后通过严格审查堵住舞弊者。他们做出一个最不该做的选择:叫停。
叫停,当然简单,舞弊者从此没有了生存空间。我之所以称这是“最不该做的选择”,是因为这一政策在打击舞弊的同时伤害了无辜。媒体报道中一个北漂的遭遇,是叫停对一个不小群体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缩影:他的社保累计已有5年半时间,只是在第四个年头处因为换工作断开了半年。本来按照原来的规定他补缴后是可以买房的,但现在,他必须再等上三年半才能拿到购房资格,这期间要小心翼翼不让社保断掉。和购房者资格一样被延期的,还有他的结婚计划。
打击投机,固然没错。然而,当打击投机是以伤害无辜为代价实现的时候,这一政策,就是典型的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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