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保“对账单”免费寄送
12月20日,市社会保险中心、市邮政局就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工作签约,标志着我市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工作正式启动。从2013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将实现统一印制,并免费向个人寄送。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每一业务年度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免费送达本人,未成年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监护人。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保“对账单”,参保人员收到权益记录单后,可全面了解本人及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本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领取待遇的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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