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由于2010年北京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比2009年上涨了1971元,今年
社保缴费基数也由去年的4037元调整为4201元,上调了164元。根据“多缴费、多收益”的原则,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升。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根据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其中,本市大部分职工都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即以4201元为基数,乘以各项社保缴费比例,得出每月单位和个人分别缴费的数额。
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对于月收入在1680元至12603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