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武汉社保向外国人开放被讽为“讨好洋人”
这种群情激愤不能简单地视为“公众神经脆弱”或“无理取闹”,它包含了公众对当前社保制度的拷问,折射了公众对不同用工形式“区别对待”的社保政策以及能否有效享用社保福利等的质疑。
从今年7月1日起,外国人在武汉工作的,本人及雇主应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符合条件的可在汉领退休金、报销生育费用等。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与中国人一样参加“五险”;如果是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被派遣到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外国人,应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保费。对用人单位来说,应在办理就业证30日内,到所在地社保机构为外国人办理参保登记;境外派遣到武汉的外国人,由境内工作单位办理社保。
通知称,参加了社保,外国人可与中国人一样享受住院、工伤理赔甚至生育补贴等各项待遇。不过,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保账户予以保留,如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人员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也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如遇外国人死亡的,其账户余额也可依法继承。
报工人日报报道,武汉的这条通知一出笼,立即引来网友的冷嘲热讽。“卖拐,总卖给有钱却不需要拐的人”、“各种保障,请问有没有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是不是应该先把国人的做好了再说”、“武汉市这样做,无疑有讨好洋人不择手段的嫌疑”……
但事实上,向外国人开放社保并不是武汉的“独创先河”。在2011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底,该通知一出,北京市即出台具体细则。今年上半年,成都、苏州、张家港、日照等十余个地区跟进。
据工人日报消息,和武汉的情况一样,上述这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后均遭到了民众的不理解。对此,工人日报的文章称,这种群情激愤不能简单地视为“公众神经脆弱”或“无理取闹”,它包含了公众对当前社保制度的拷问,折射了公众对不同用工形式“区别对待”的社保政策以及能否有效享用社保福利等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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