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社保如何续接?
朝阳区张女士: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09年的时候参加了社会保险。可后来,因为我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就没有再继续缴纳社保。现在,我自己能不能补缴上保险呢?要是补缴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市人力社保局:如果您属于本市城镇户口、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依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规定,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
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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