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各项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确定。
昨天,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由于2010年北京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比2009年上涨了1971元,今年
社保缴费基数也由去年的4037元调整为4201元,上调了164元。根据“多缴费、多收益”的原则,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升。
据此,凡是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单位,其缴费工资基数也相应上涨为4201元。
其中,本市大部分职工都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即以4201元为基数,乘以各项社保缴费比例,得出每月单位和个人分别缴费的数额。
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对于月收入在1680元至12603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