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市社保金最低缴费基数为1735元,试用期内,企业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金。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在线为市民解答“社保业务经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市民关于社会保险缴金的各类问题。
关于本地社保缴费,能否迁往异地时,劳动部门解释,外省市就业、户籍迁往外省市或外省市参保人员离开本市后,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会按规定将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转移至您新的参保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在回答居住证人员如何缴纳社保的问题时,劳动部门表示,按本市有关规定,目前持有人才引进居住证主证的境内人员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无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参加外劳力综合保险。
此外,有网友问,自己能不能缴纳个人补充养老金。劳动部门表示,目前按照国家规定,社保经办机构不再承担企业年金的经办工作,这其中包含个人补充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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