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办理医保社保,骗取他人钱财。经福建省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江灶生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家住长汀县大同镇的江灶生,骗财竟打起帮人办理医保、社保的幌子。他向赖某等三人(均为残疾人)承诺,能将其三人的关系挂靠至长汀县汀州水电站,并为其办理医保和社保,办理成功后每月能领取215元生活费,退休后还能领取退休金,但需要“活动经费”去打通关系。赖某等三人信以为真,先后将1.7万元交给江灶生。没想到医保、社保没办成,钱也被江灶生挥霍一空。
2012年7月11日,江灶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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