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抚顺市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建设,社保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单位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从城镇扩大到农村,越来越多的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全市39.8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1.14%,9.8万名农民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发放率为99.9%。被征地农民按政策规定,也进入社会保障平台。社会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今年,第八次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增基本养老金,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1502元,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左右。已有30464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其中18981人享受到各项待遇。
在提高医保待遇方面,抚顺市将在年底完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6.8%,城镇居民达到65%;提高住院统筹人均次定额结算标准,增加项目补助范围及额度;扩大参保人员转外就诊医疗机构的数量,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城镇居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支付50%,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可支付600元;扩大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用药及诊疗项目范围,提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额度。
2012年1月1日起,抚顺市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增幅为21%、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为37%,高于省政府下达的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15%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25%以上的工作目标。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61461户、123064人,年累计发放保障金35538.2万元,月人均救助额265元。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期开始,抚顺市提高了贫困居民集中供暖和自行取暖救助标准,截至目前,政府已为31505户符合集中供暖和自行取暖救助条件的低保户提供了供暖救助资金4200万元。
今年,抚顺市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利用扶贫互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扎实开展产业扶贫,整合资源着力推进行业扶贫,扶持农户发展致富产业,扶持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地区农民实施雨露计划培训,提高了农民就业能力。目前,贫困乡镇农村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全市农村8.01万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775元以上,比上年增长26.13%。
同时,抚顺市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村内道路581.9公里、桥梁87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655盏;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000多座;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500户,实施扶贫搬迁、生态移民360户,部分贫困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2012年,不断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的各种举措,令抚顺市社会保障这张民生网越织越密,让城乡人民沐浴着党和政府关爱的阳光,心中充满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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