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至6月20日,该市将开展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全市用工单位逾期未申报,以及存在瞒报、少报行为的,将会被处罚。
据介绍,缴费基数申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参保人数为11人至2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0日;参保人数为21人至10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5月20日;10人以下和101人以上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6月2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本单位2012年度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指在2012年度(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确认后在上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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