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起,山东省威海市企业职工(职工身份)在威海市直及三市四区范围内调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人社部门不需再出具商调函、介绍信等材料,手续大大简化。
为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日前,威海市下发《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招用和流动程序的意见》进一步简化企业职工流动手续。文件规定,自2013年2月起,企业职工在威海市直及三市四区范围内调动,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人社部门不需再出具商调函、介绍信等,只需新单位与原单位填写《企业职工流动联系表》并加盖公章,个人在转移档案和社保手续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增减手续即可。“这里企业职工指的是职工身份,干部身份的职工仍然需要办理商调函等手续。”威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这一经办程序比较繁琐,而且需要在单位与人社部门之间来来回回奔走好几次。
“新规定实施后,企业职工流动就方便多了。”在接受采访时,环翠区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说,他们已经按照要求于日前开始实施新规,此后企业职工在两单位之间可以直接转移档案,不必向人社部门申请,只需调出和调入单位分别在《企业职工流动联系表》上盖章即可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简化后的工作流程,不仅减轻了各社保相关部门的经办压力,还极大的地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调动手续的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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