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小刘来到阜宁经济开发区这家单位上班,单位规定,所有进厂人员必须5年后才可以办理社保,后来才知道,单位办理的社保只有养老保险这一项。到上月底,小刘整整干了3年,因为不满单位的种种规定,小刘被迫提出辞职,并于本月初离开。小刘觉得,他在单位工作的几年时间里单位应该为他办理相关社保,但不知道该怎样维权。
就小刘的烦心事,记者与市劳动监察支队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说,劳动法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五险(包括试用期),这家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小刘可以向阜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若超过时效可以通过法院来维权,如有需要,可直接拨打阜宁12333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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