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关于社保和医保的缴纳,本文主要以福建省为例。
根据现行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414号)文件精神,对首次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对象做了规定:
1、本地城镇户口;
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以上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享受养老金。
首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福州市城镇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核登记。(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5个工作日后到所属各区地税机关缴费窗口(按身份证号码属地)办理申报缴费事项。个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
二、个人如何缴纳医保?
劳动年龄段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在没有就业时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一是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旦就业转为按单位职工办理参保。
办理参保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及当年缴费凭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福州市上年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按10%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在年初一次性缴纳医保费后个人帐户也一次性划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的具体比例是:
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2.8%划入个人帐户;
2、41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3.5%划入个人帐户。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地点: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
二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年度为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办理时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社区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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