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镇化的加速、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家庭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经济变迁和社会转型对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与城镇居民相比,目前农村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较少,标准和层次也比较初级;在城镇地区,社会保障水平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也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未来在缩小城乡保障标准和提高保障公平性方面仍有很大空间。面对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最终“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当前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调整改革思路,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公平正义、成熟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遵循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革思路,继续探索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方法,切实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阶段我们应该切实加强制度整合,打破社会福利制度城乡区隔、地区行业分割和人群差异状态,继续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要加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之间的配套衔接;优化设计促进社会保险账户的跨地转移;在医疗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重点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的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在完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的同时,借鉴欧洲福利国家社会服务的经验,积极推广社会服务理念和实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服务体系,推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建设。福利也是一种生产力。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做大蛋糕”当做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共同目标,却忽视了如何划分蛋糕以及如何消费蛋糕。实际上,划分蛋糕的方式(也即分配机制)甚至可能决定蛋糕的大小;而保证消费也就保证了需求、有需求就有供给,有供给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因此,改变分配方式,向低收入阶层适度倾斜,既是一项惠民政策,也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方,同时也是社会动荡的缓冲器。与此相关的政策包括:尽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低收入人群的保障范围;增加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社会工作的服务范围、提升社会工作的服务质量,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转变政府的角色,使政府从服务的直接供给者转变为资源的协调者和项目的管理者。
第三,着眼改善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保障是进行收入再分配,调整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适度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城乡和阶层之间的差距,能够让社会弱势群体更多分享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丰硕成果,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和机会、结果公平,并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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