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政策太好了,不仅给我们征地补偿款,还给我和老伴买了养老保险,现在我们也像城里老人一样拿上‘退休金’喽!”含山县环峰镇城北村袁小自然村63岁的金吉化老人,拿出一张农行卡乐滋滋的告诉笔者,“前两个月,我和老伴就已经领取了480元的养老金。”
金吉华是袁小村的被征地农民,受惠于含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他和老伴每月可以分别拿到120元的养老保险金。和他一样,整个城北村已有500多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目前,已有首批71人拿到了12960元的养老金。
近年来,含山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问题,该县从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出发,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凡县城规划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后,现人均土地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申办农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分别由政府、村(组)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筹集。被征地农民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中任何一个,实行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到年满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即可按照每月未缴费领取80元、缴费3600元领取120、缴费6600元领取160元的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的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保证期10年,领取不足10年身亡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超过10年的,终生领取养老金。同时,对于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和特困农民,该县将其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的范围,确保被征地农民贫困不愁、生活无忧。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到政策规定的保障,该县劳动保障部门和镇、村两级还通过印发《告农民一封信》、《养老保险知识问答》以及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让农民主动申请,力争一个不少、一人不漏。同时,村级还通过全程代理服务,方便于民,仅试点村城北行政村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就达15万元。据了解,此项工作正向全县范围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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