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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人进沪社保费满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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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的学科带头人、个别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及进沪后能为本市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进沪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需市人事局和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同意。
   从4月1日起,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必须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劳动部门日前作出的新规定。
 
  新规定要求,转移进沪人员的年龄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引进人才的年龄分别由市人事局和市劳动保障局按各自规定执行)。引进中科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以及被选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才可不受这条规定限制。
 
  这些人员进沪后应继续工作5年以上,并由单位一次性补足在本市工作不满15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配偶一同转移入沪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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