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2013年度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最终确定。烟台市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比去年提高229元。
与2012年相比,参保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社保缴费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比2012年提高229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0643元,比2012年提高1145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548元,比2012年提高382元。
据了解,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300%为最高缴费基数。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1904元。
目前,烟台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当年月缴费基数;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应以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如果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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