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广州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记者26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广州将从7月1日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上限及下限。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7月1日起,广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从11289元(人民币,下同)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将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从7月1日起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职工2013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

  广州市地税局同时提醒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2013社保年度不重新选择缴费基数,征收系统将于今年7月15日自动将其缴费基数设置为最低标准(即广东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如需选择的,可于今年7月12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