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广州将从7月1日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上限及下限。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7月1日起,广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从11289元(人民币,下同)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将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从7月1日起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职工2013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
广州市地税局同时提醒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2013社保年度不重新选择缴费基数,征收系统将于今年7月15日自动将其缴费基数设置为最低标准(即广东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如需选择的,可于今年7月12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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