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公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京市(除高淳区、溧水区,下同)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200元,上限为13678元。溧水区、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852元,上限为12820元。
据了解,参保企业和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均按照该标准执行。南京市及溧水区、高淳区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按照2012年度标准维持不变。
另外,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元;溧水区、高淳区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月缴费基数下限1852元调整月缴费标准。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以及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而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已经从2013年7月1日正式执行。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