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社险办在平日的工作里发现:平均每月就有五六十名参保人员存在个体与企业重复参保缴费情况,对此,他们新近推出了自动回退措施,快速处理参保人重复参保的情况。
工作人员分析,重复缴费情况及原因分两种:一是区内、外个体与企业重复,即区外企业参保后,余杭的个体缴费未及时办停,或者是余杭的企业参保后,原区外个体缴费未及时办停而导致个别月份两头参保;二是区内企业与个体重复,原因是部分区内企业在为员工缴纳保险时,习惯采用先试用后补缴的方法,即在试用期间暂缓缴纳
社保,待试用期满参保后一次性予以补交试用期间社保,而原以个体形式参保的职工为确保其
医疗保险不产生中断,试用期内仍以个体形式缴纳社保,这就导致一旦企业补缴,即出现个体与企业试用期内重复缴费的现象。
然而,针对办理清理退款手续耗时繁琐的情况,余杭区社险办推出了自动回退新措施,即一旦个体与企业在区内发生重复缴款现象,每月月底,参保登记科即会把个体缴纳的重复部分全额退回至本人的社保银行代扣账号上,无需参保人前来临平办理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