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20日起,上半年我区失业人员
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社保参保地在我区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6月20日起到单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9日;户籍所在地在我区且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再就业援助补贴标准的,可于6月27日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5日。
另据区人社部门介绍,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我区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保补贴继续纳入申报,即在2010年1月以后被企业吸纳的失业6个月以上的大龄被征地农民,由该企业提出申报并按照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0日~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