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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癌症患者外省治疗农保报销比例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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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关于印发南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3版)的通知》(南政函〔2012〕280号)文件规定,其中第四条住院补偿:在非协议管理医院住院费用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比照保底补偿执行。

  “薛建喜”的朋友,您好!关于您来信询问新农合报销的问题,现逐一解答。

  一、来信中询问“外省自费就医回家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进口和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药物清单。”

  1、首先您父亲应是参加南谯区新农合的参合户,就能享受新农合的报销政策。

  2、根据《关于印发南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3版)的通知》(南政函〔2012〕280号)文件规定,其中第四条住院补偿:在非协议管理医院住院费用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比照保底补偿执行。疾病保底补偿实行分段补偿:住院总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按50%给予补偿;5-10万元的按60%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的按70%给予补偿。本年度疾病补偿封顶30万元。

  3、在省外公立医院救治只要进口材料和自费药品在住院总费用中,均可纳入总费用报销,实行疾病保底补偿。

  因此,你父亲在江苏省肿瘤医院(非协议管理医院)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按照保底补偿执行。若住院总费用为5万元,即:(50000-800)×50%=24600元。按政策依此类推。

  二、来信中询问“关于特殊病种申报的具体标准及流程。”

  您所询问的特殊病种申报的具体标准及流程,只有在省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才可以按照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补偿。

  三、来信中询问“最好给相关的资料文件。”

  《南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3版)》文件,请直接登陆“南谯区卫生信息网”中的“合作医疗”板块查找文件。

  若咨询新农合报销问题,请直接拨打南谯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电话,或面询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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