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成立几个月的公司,之前公司体制不完善没有办理职工社会保险。1、现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2、前几个月的职工社保是否需要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令》(省政府230号令)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参保必须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强制征收,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拒绝。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1、公章;2、《职工申报表》;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U盘下载地址:www.yc12333.gov.cn/col/coll22823/index.html、{点击《表格下载》点击《社会保险费征缴》点击《社会保险登记》(新增人员)电子盘报表}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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