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地安置人员出示《易地安置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当地医保部门要求所选医院盖章确认的,需先到医院盖章)。
二、业务经办人员审核确认表中选填医院(药店)为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
三、易地安置人员在《全国在汉易地安置人员登记薄》上填写登记事项。
四、业务经办人员在《易地安置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上盖章确认,将该表返还易地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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