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益不好,连职工的
养老保险费都交不上。而职工以个人的名义缴费,
社保部门又不予接收。此事,已成为长期纠结在职工心上的一块病。
抚顺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国有大企业较为集中。转向市场经济后,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经济陷入困境,有的甚至长期亏损,使这些企业无力为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甚至有的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解决他们的养老参保问题。
对此,抚顺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制定出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部分特殊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其中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无缴费能力且未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经本人申请,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后,允许其以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
抚顺市政府还规定,凡该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举,令广大职工群众欢欣鼓舞。
今年58岁的张鑫,原是抚顺某企业的一名钳工。十年前他下岗自谋职业,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一直在为自己无法参保而犯愁。规定出台后,他可以自行参保,每月按规定到社保部门缴纳自己的养老钱,这下可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