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龙岗的彭先生向深圳商报反映,称花费近4000元给女儿买了平安保险的宝贝卡,但在保险有限期内孩子突然患病住院;孩子出院后,彭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小孩患的是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赔范围内。商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家长小孩看病医疗费理赔遭拒
据彭先生介绍,2011年7月19日,彭先生经熟人介绍给女儿小洁买了两份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宝贝卡,共计近4000元。保险期分别为2011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24日、2012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23日。在彭先生提供的相关凭据上记者看到,险种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少儿重疾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012年4月17日,女儿突然生病,彭先生立即将女儿带到深圳市儿童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双侧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并有中度营养不良症状。从2012年4月17日至11月11日,小洁因双侧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前后共入院治疗4次,共计花费32747元。出院后,彭先生想起了他给小洁购买的平安宝贝卡,就将报销需要的资料按要求提供给保险公司,希望就小洁住院产生的费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受理后发现,小洁所患的病属于先天性疾病范围内,按照规定不予理赔。
对于这一说法,彭先生表示办理保险时对方并没有说明,而且自己女儿患病属于后天发育导致,并非先天性,为此双方起了争议。“办理宝贝卡的时候,对方既没要求做体检,也没有详细说明,责任在保险公司一方;而且儿童医院的专家也说,我女儿的疾病是后天发育造成,并非先天性疾病”。
保险公司
先天性疾病不属理赔范畴
彭先生说,“女儿第一次手术后,就已经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希望理赔。当时业务员告知,等所有手术做完再一次性理赔,这样比较省事,现在该理赔的时候却再三推脱,这摆明就是欺骗”。彭先生显得十分气愤。
针对彭先生提出的质疑,记者咨询了平安保险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张小姐告诉记者,接到彭先生的申请后,工作人员前去儿童医院调出相关病历和住院记录进行调查。最后,根据各种病历报告,他们的调查结果是,彭先生要求的理赔金额为12000多元,根据儿童医院出具的病例显示,虽然院方诊断为“双侧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但是ICD-10编码归类为“Q65.101”。
张小姐解释说,ICD-10是国际疾病分类编码,而保险公司理赔的条例是根据此编码制定的,而小洁的病案注明的编码为“Q65.101”,此编码在国际疾病分类里归类为“先天性髋脱位,双侧”,因此,保险公司依据理赔条例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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