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女士是湖南人,1996年来到深圳盐田一家鞋厂工作至今,前两天公司通知她到年纪该退休了,起初并不在意,想着有退休金可以贴补生活,可是在办辞退的过程中,寇女士却发现,竟然没有退休金可领。
没有退休金2000元补偿
原来寇女士虽然1996年就来到公司工作,但是她所在的公司直到2000年才为她购买社保,导致她所购买的社保不足15年,未达到领退休金的标准,公司表示辞退后可以给予2000元补偿。
要领退休金个人继续延缴社保
为了解决寇女士的难题,记者马上打电话咨询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像寇女士的这种在深工作户口在外地,但社保已缴纳10年以上的情况,想领取退休金,可以申请个人继续延缴社保。
据了解,寇女士如果申请个人继续延缴,每个月要缴纳1000多元,一直要到2015年。
已过投诉期申请劳动仲裁
随后记者带着寇女士来到了盐田区劳动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13年前寇女士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再加上现在已经被辞退了,公司是无法替其补交13年前的社保金,但是可以跟公司沟通其他方面的补偿,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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