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荣县企业超龄人员保险工作会上获悉,为解决应参保而未参保集体企业超龄人员的养老问题,荣县再次启动企业超龄人员参保工作。办理时间为11月8日至12月20日,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据悉,此次参保的范围和条件是:12月31日前具有荣县城镇户籍,曾与四川省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及返城知青。
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因原企业已不存在,或因所在企业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据了解,参保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分别是: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保的超龄人员,以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63元的6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65周岁的,从达到65周岁起,每年长一周岁,缴费金额减少1500元,但实际缴费金额最少不低于3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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