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缴费基数下调了。记者从10月25日召开的市社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止,我市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参保人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2530元下调为2139元,为企业和个人减轻了负担。
根据相关文件,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参保人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的60%,即2530元。经市政府同意,9月30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文,宣布从今年10月1日起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参保人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的50.74%,即2139元。
据市人社局介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下调后,我市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参保人每人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为731.43元,比2012年度仅增加23.61元(其中企业单位增加16.36元,参保个人增加7.25元),比今年7月1日起执行2530元缴费基数时减少133.83元(其中企业单位减少92.74元,参保个人减少41.09元)。自由职业者每人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为605.34元,比2012年度仅增加19.53元,比今年7月1日起的缴费额减少110.65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下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职工和自由职业者的负担。以有200名员工的企业为例,从10月1日起,企业每月可少缴185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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