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缴够了25年的医保,就可以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了?”“我是在深圳打工的,在深圳可能无法缴够25年的医保,在老家的医保年限能不能一起累计?”……本报昨天报道市社保局回应参保人对征求意见中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的疑虑,不少网友通过微博抛出不少新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15年”不是医保缴费年限
在网上和微博上,网友们疑惑最多的是“深圳社保缴费由15年变为25年”。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说:“别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混淆了,15年指的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目前我市养老保险的这一政策并没有改;而我市医疗保险以前没有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这次是根据国家社保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测算出的25年最低缴费年限。”
外地医保年限可累计计算
有劳务工非常关心“在深圳可能无法缴够25年的医保,在老家参加的医保年限能不能一起累计?”对此,黄险峰说,外地的医保关系可以转入深圳,修订后的医疗保险办法是“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并没有要求25年全部是在深圳的缴费年限。比如一名劳务工在老家参加了10年的医疗保险后来深圳打工,在深圳参加了15年的医疗保险,同样符合退休后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要求。
医保中断将影响连续缴费年限
有网友表示:“我参加工作时间早,45岁的时候医保缴费年限就达到25年,是否意味着45岁以后不用缴医保就可享受医保待遇?”黄险峰强调,医保不同于养老保险,缴够25年未满退休年龄的人员仍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不再缴医保费享受医保待遇有两个条件:一是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二是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
按照规定,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连续缴费年限”则要从零算起。所以,参保人如果中断缴交医保3个月以上,将影响待遇。
但25年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计算是“累计”而并非“连续”,参保人即使因种种原因医保中途断开了,虽然“连续缴费年限”要从零算起,但不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只要累计的时间够最低缴费年限,就不会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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