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试点县(市、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问题: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010-07-2906:15:12
回复: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特殊参保群体(重度残疾人以及试点县(市、区)规定的其它特殊参保群体)还需携带有效证明及复印件,试点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已有缴费存折(卡)的人员,需携带缴费存折(卡)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问题: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回复:新农保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12月31日前(或试点县(市、区)规定日期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卡)。参保人员在新农保制度实施当年应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也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问题:参保人员缴费享受哪些补贴和补助?
回复:(1)政府补贴。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试点县(市、区)增加的500元以上缴费档次补贴50元。(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问题:新农保参保人员缴费选择高档合适还是选择低档合适?
回复:新农保是多缴多得,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时,相对应的政府补贴较多,到达60周岁时领取的新农保待遇也较高。
问题: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回复: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到村(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填写《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到参保人员银行存折或缴费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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