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人生保险确实巴适!我只买了100元,今天获赔1072。5元。”近日,宜宾市高县文江镇七保村三组村民杨和福在获得现场陪付后对记者说,“我要继续投保,还要向亲戚朋友,周围邻居多宣传,让他们都投保。”
当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高县支公司到七保村召开现场陪付会,对该村村民杨和富遭受意外伤害一案进行现场陪付,同时会同该村两委,对高县人民政府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范围的相关工作进行宣传贯彻。
杨和福于今年年8月2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县支公司投保“全家福卡”,保费100元;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4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10000元。
今年8月3日,杨和福在帮同村村民陈志忠浇筑楼面时,不小心被抓钉扎伤,随后到高县人民医院门诊处理。后因伤口感染,于8月5日到高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月12日出院。共产生医疗费2372。55元,因不符合要求,“新农合”不予报销。上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高县支公司后,该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核定报销金额1072。50元,并及时办理了理赔,进行了现场陪付。
今年2月,该县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县19个乡镇,实现乡镇全覆盖。按照群众自愿参保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投保。全县试点险种业务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县支公司负责办理。
“今年截止目前,我公司共收到小额保险保费108万元,参保人数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发生陪付案件105件,总赔款金额44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高县支公司负责人赵勇表示,要继续以“现场陪付”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树立保险意识,自愿投保,增强抵御人生风险的能力,让政府这项惠民举措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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