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监督不严、缺少就诊和报销联网……从宜州案件看,一些不法分子盯上新农合“救命钱”,充分利用报销程序中的管理漏洞,从而屡屡得手
提前告知在各地被废止
《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中有一项规定:参合农民异地治疗,入院前必须电话告知乡(镇)或县合管办,经同意后,在异地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才可以报销。
记者通过了解发现,多数地方政府则将上述规定删除或者没有严格执行。比如环江制定的补偿技术方案,就没有明确规定“参合人员异地就医,需先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获得同意后才可就医”。
也就是说,在当前审核条件下,参合农民是否在异地住院治疗,当地合管办并不知情,不能真实掌握参合农民的就医情况。这就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伪造假转院手续。
南国早报记者在一份2013年宜州市新农合宣传单上看到,该宣传单没有要求参合农民异地就诊需事先报告。宜州市参合农民吴先生证实说,前段时间他在外地就诊就没有和乡镇的新农合工作站报告,出院后也可以拿相关材料到工作站报销。
宜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参合农民报销人数众多,新农合管理中心就几名工作人员,加上参合人员也不配合该项工作,实施起来难度很大。
同样的情况,在区内其他一些统筹区域也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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