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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来袭,社保商保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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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办法》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内、10万~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分别报销40%、50%、60%。全年累计补偿大病保险待遇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

  11月20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办法》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内、10万~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分别报销40%、50%、60%。全年累计补偿大病保险待遇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

  大病医保新政的推出,提高了个人就医诊疗费用方面的保障力度。有人就说,既然医保已经升级,那还有必要购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吗?有些福利比较好的单位,还为员工投保了补充医疗保险,是不是更没有必要再自己掏钱买重疾险了呢?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近日,重庆商报记者就此对商报冠亚保险超市的专家傅琪进行了专访。

  傅琪简历

  1996年进入保险行业,拥有17年保险从业经历,现从事重庆冠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训练、经营管理工作。

  重庆医疗人均超10万元

  保额20万元以上为好

  重庆商报:我已经有了社保,现在又有大病医保新政推出,报销额度提高了,还需额外购买商业重疾险吗?

  傅琪:需要,这个《办法》中20万元补偿额度是指因大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城乡医保的报销规定报销后,对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部分给予的补偿,是重庆市继2013年城乡医保全市统筹后为市民提供的又一项惠民政策。目前,城乡医疗保险每年住院最高可报销12万元,三甲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在医保规定范围内费用的45%;如果因大病在大坪医院、重医等三甲医院住院治疗,发生了符合医保范围内的治疗费用是20万元,按45%比例报销9万元后,剩余的11万元再通过本《办法》的三段累进补偿标准,可以报销5.5万元,这样合计报销了13.5万元,自己需要承担6.5万元。当然这是在不考虑没有医保外用药等情况下的假设性计算,实际自己需要自费承担的费用会超过6.5万元。所以,适当的购买一定额度的商业重疾险是有必要的。

  重庆商报:为了解决大病医疗中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如果买重疾险,保额多少比较合适呢?

  傅琪:现在人均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已超过10万元,恶性肿瘤平均治疗费用达到15万元,如一些常见重大疾病中,恶性肿瘤的治疗康复费用为12万~50万元,急性心肌梗塞的治疗康复费用为10万~30万元。所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至少在10万元,建议20万元以上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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