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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养老可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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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1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邀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肖建国,就社会保险政策中一些市民关心的话题同网民进行沟通。

  刚刚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新法对市民们会产生怎样的影响?21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邀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肖建国,就社会保险政策中一些市民关心的话题同网民进行沟通。

  “新法对老百姓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三方面。”肖建国介绍,按照新法,市民的养老、医疗保险将可实现异地转移。《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此外,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也将实现跨异地转移。

  同时,《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措施。比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然后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未提供担保的用人单位,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等等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对于那些漠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不缴或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由社会保险征收行政部门采取加收滞纳金、欠缴社会保险费应缴的罚款等强制措施,加大力度保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此外,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的,由工伤管理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规定,使工伤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能够真正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那就是用人单位即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没有缴费,农民工发生工伤以后,他也能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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