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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惠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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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各项政策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经办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社会总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保惠民力度明显加大,创新亮点工作不断涌现,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各项政策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经办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社会总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保惠民力度明显加大,创新亮点工作不断涌现,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扩面征缴再创新高社保待遇稳步提升

  多年来,我市社保部门一直将基金征缴作为社保工作的生命线,持之以恒地抓好基金征缴工作。在去年经济运行压力增大、扩面资源日趋紧张的宏观背景下,我市社保部门围绕中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同时不断提升社保待遇的保障水平。

  抓征缴重扩面,打牢社保工作基石

  通过政策拉动扩面征缴。近年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并结合青岛实际,先后出台了自由职业者补缴保险、原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政策,并放宽了自由职业者参保年龄,将有能力参保缴费的群体纳入到企业养老保险中来,有力拉动了扩面征缴。这些政策的实施,成为近年来新增参保人员和社保基金的最有力拉动因素。尤其是去年我市实施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了社保城乡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1.5万人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

  通过稽核促动扩面征缴。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创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台账差额分析法”电算化稽查模式,建立了“一级执法、二级监管”稽查体系,有效遏制社保领域投机和欺诈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全年稽核参保单位2.3万户,参保职工66.6万人,查实少、漏报缴费基数单位2100多户,增收基金收入1.2亿元,确保了基金应收尽收和安全完整。

  通过考核带动扩面征缴。将扩面征缴工作与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挂钩,纳入市政府对区(市)的考核中。结合省市工作任务,制定下达本年度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对计划指标进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区市,强化对区市的监督指导,以季度为单位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由此,大大提高了区市的目标意识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调动了基层政府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市各项保险参保人数及基金总量以较大幅度稳定增长。全市共征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基金231.5亿元,同比增幅6.4%,超额完成本年度市政府工作目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缴费人数分别净增11万、13.4万、5.7万、6.9万和6.2万人,均完成全年社会保险扩面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2.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抓待遇保支付,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城乡养老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5年起连续九次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45元,达到2268元。2013年1-11月,共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4亿元,同比增幅19.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2013年1-11月,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21.8亿元,同比增长25%。

  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我市政策范围内53个门诊大病病种报销比例达到81%,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达到90%,城镇居民达到75%。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医疗保险年度最高保障额度城镇职工达到80万元以上,城镇居民达到77.2万元以上。去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8.5%,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4%。

  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连续八年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其中,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达到2139元,护理费达到10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914元。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2010年的平均每年1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9.13万元。

  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去年1月起实施生育医疗费结算新办法,大幅度降低职工医疗费自付比例,分娩医疗费实现了统筹范围内“零负担”。三级医院剖宫产人均医疗费总额下降1122元,待遇报销提高了1422元,人均减负2514元。

  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七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现为每人每月830元。

  医保改革成效凸显惠民格局初步形成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医保政策改革,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举措,逐步建立健全可靠的医疗保障体系。

  创新开展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工作

  81岁高龄的于大娘患有50多年的支气管炎,因季节交替常发生咳嗽、喘憋,严重时还需住院治疗。不断地住院出院使得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子女也感到身心疲惫。前年7月份老人子女得知我市实施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便把母亲送到市内某老年护理院住院。一年多来,老人在养老院不仅可以享受和医院同样的治疗,而且医药费还比以前节省了很多。以往个人住院十几天就要负担两三千元的医药费,现在几乎一年的费用也不过几百元。

  2012年7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部分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难题,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构建医养结合的制度体系。青岛市运用社会保险管理机制,优化医保资源配置,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康、护”相结合的社区医疗机构和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护理机构为载体,兼顾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参保人,建立筹资、支付、经办、服务机制,满足参保人多样化长期医疗护理需求。

  设置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综合考虑个人、医保基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待遇标准,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的方式筹集护理保险费,各级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在此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适时调整。

  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模式。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需求,设定了入住定点护理院的长期医疗护理、入住定点医院的医疗专护和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居家医疗护理三种模式,由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自愿选择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定点机构提供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纳入报销范围。

  确立报销比例较高的支付标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不设定起付线,并规定了高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鼓励、引导参保人使用基层医疗护理资源,“老护”和“家护”医疗护理费,由护理保险基金报销96%,个人负担4%;“专护”医疗护理费报销90%,个人负担10%。该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开创了“患者减负担、机构促发展、医保少支付”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已有近1.6万人次享受到了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基金支出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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