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大病保险,不能解决大病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致公党江苏省委在提案中说,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际运作存在很多问题。
当前大病保险并未与其他医疗保障方式有效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归人社部门管理,医疗救助在民政部门,慈善救助等在红十字等机构,政出多门,相互间信息沟通不畅,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网作用。
面对大病保险这块“大蛋糕”,很多保险公司都想分一杯羹。一些政府部门也认为,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时机成熟,却忽略其逐利性,缺乏监管手段。
此外,江苏大病保险试点以服务项目付费,医疗机构无需承担成本风险,参保者缺乏要求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动力,容易导致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加重参保人和健康保险基金的负担。
为此,致公党江苏省委建议,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大病保障试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等政策之间,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包括商业保险之间的衔接;确定合理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在有限的基金条件下,大病保险不能搞普惠制、撒胡椒面,可实行基金省级统筹。另外,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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