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以来,坚持探索和创新,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在全国探索实施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制度。积极推进解决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着力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省内跨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强化征收管理,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到今年3月底,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21万、1867万、1157万、1219万人和1101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472万,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1579万,其中,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连续4年新增超百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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