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以上,“十二五”期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年均上调13%。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同时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大学生见习工资标准也都随之上调,一些低收入群体也受到影响,工资“水涨船高”。
沈阳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超过18%
今年7月1日起,我省第八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1100元调整为1300元,二类地区由900元调整为1050元,三类地区由780元调整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11元调整为13元,二类地区由8。5元调整为9。8元,三类地区由7。5元调整为8。6元。
此次调整幅度比较大,上调幅度达到15%以上。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市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100元/月调为1300元/月,上调幅度超过18%。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最低工资标准由900元/月调整为1050元/月。
通常情况下,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困难大学生公共就业岗位补贴上调到1500元
目前,沈阳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约2万多人,公益性岗位包括社区保洁、社会治安协勤、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等。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困难家庭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也已上调。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比原来提高200元。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150元。全市困难家庭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的岗位补贴由1200元上调至1500元。
沈阳市见习大学生的见习补贴也随之调整,按规定见习补贴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此见习大学生月工资也要达到1300元以上。
下次啥时调最低工资标准需综合考虑适时调整
辽宁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二五”期间,辽宁省还将继续提高辽宁地区职工的工资水平,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辽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左右,届时最低工资标准约达1800元。
至于2014年是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暂时不能确定。我省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同时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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