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2013年,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转到了市人力社保局,农村大病统筹办公室也更名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5月27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新设的4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服务窗口正式开始对外服务,这也标志着我市在嘉兴市率先完成了合作医疗保险机构职能整合工作。
2013年以来,市人力社保局以全民社保和普惠共享为目标,着力完善城乡社保体系,坚持抓好参保扩面征缴、提标调待、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3年度,全市共有227835名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58%;其中,农民参保150328人、参保率99.56%,城镇居民参保77507人、参保率99.63%。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补偿水平、普通门诊补偿水平以及特殊门诊补偿水平都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均筹资总额,由个人出资,中央、省财政和市财政、镇(街道)财政补助。
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达12.11万人,参保率达97%以上;累计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6.09万人,其中困难群众参保1749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5类人群的待遇也进行了调整,月调整养老金总额5.26万元。目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了214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25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镇(街道)财政和市财政两级财政配套补贴,参保人员可按三档标准选择缴费。
【改革展望】“我市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说是跑在前面的,本市城乡居民参保没有户籍门槛,城乡社会保险基本实现了整合。”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张巍强说。据介绍,我市一直在积极探索健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最近公布的《2014年平湖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意见》中,参保对象每人筹资额按照自然增长,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了100元。同时,首次建立了大病补充保险,在一个合作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合作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对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按上不封顶的累计比例进行补偿。
“当前,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险的参保意识比较高,参加社会保险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张巍强说,2014年我市将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有关精神,继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地户籍人员参保,争取全员参保。
“我市的社会保险参保率较高,社保的各项服务也必须提升服务水平。”张巍强说,社保服务要以便民为重点,目前全市已有6个镇(街道)完成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能够提供单位参保、人员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接下去,将重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逐步延伸拓展社保业务事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社保事项,做到不出村就能办好社保业务。对社保“一卡通”也将根据实际需求拓展应用功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市人力社保局也将根据相关政策,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调整各类人群的社保待遇,不断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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