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正在进行,现就居民关心的一些政策继续解答如下。
问:外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答:一是外地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的,需持户籍关系转入证明、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口转入地的村(社区),填写《城乡居保参保表》和《城乡居保关系转入申请表》。二是转入地的村(社区)将材料上报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三是转入地的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参保、转入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县经办机构。四是转入地的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后,向转出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寄送《城乡居保关系转移接收函》。五是转入地的市、县经办机构确认转入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及时记录个人账户,办理转入手续。
问:本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答:市、县经办机构接到外市、县《城乡居保关系转移接收函》后,应及时核实申请转出人员相关信息,符合转出规定的,于次月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销转出人员参保信息。
问:我今年1月份在合肥买了房子,3月份户口已迁到合肥,请问可以办理城乡居保的转入手续吗?
答:目前合肥暂不可以办理城乡居保的转入接续手续,因为省居保信息系统的转移接续功能正在完善。有关转移接续的具体办理时间将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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