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适当降低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
昨天,省人社厅公布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今年最高缴费基数为11523元,最低2305元,与去年相比明显提高。
社保缴费基数明显上调
根据省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2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601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月平均工资为3841元。这一数字将作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参考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某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超过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工资基数按上限11523元计算;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为下限2305元。平均工资位于上下限之间,就按月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与去年相比,今年缴费基数明显上调,去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0161元和2033元。
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268元
社保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社保缴费额度将同步变化。五险中,除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其他三险参保个人都需缴费,缴费比例在11%。按这一比例计算,今年,参保个人每月社保最高缴费1267.53元,比去年多出149.82元;个人最低缴费253.55元,比去年多缴29.92元。
相对于参保职工而言,医保个人账户将随之提高,为他们购买药品及门诊就医提供了方便。通常,45岁以下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上职工按3.5%计入。记者测算发现,45岁以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最高可拿40.8元,最少拿8.1元;45岁以上参保职工则分别为47.6元、9.52元。
与参保个人类似,用人单位社保缴费标准也在提高。基于单位性质不同,五险缴费比例有所区别,在30.9%~33.8%之间。因此,用人单位每人每月最高缴费3894.77元,最低缴费712.25元,比去年分别增加460.35元、84.05元。
合肥困难企业享受一定优惠
在合肥,部分困难企业在缴纳社保费用上享受一定惠政。据悉,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经当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地税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报省人社、财政、地税部门备案后,可按企业上年实际工资总额核定单位缴费基数,只要核定的人均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此外,为扶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我市适当降低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现为2%的降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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