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在《平等与效率:重大选择》一书中提到:“平等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或许这正是为什么它们互相需要的道理——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接下来,奥肯进一步论述:“作为更多地获得另一方的必要手段(或者是获得某些其他有价值的社会成果的可能性),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尤其是,那些允许经济不平等的社会决策,必须是公正的,是促进经济效率的。”以此作为衡量的尺度,中国
社会保险制度的状况恐怕恰恰是南辕北辙的。
就
社保缴费基数上调,近日有媒体描述称:“每年的7月,成为了中低收入者最为忧心的时期。每每此时,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出意外地上调,由此这一月被戏谑地称之为社保的涨价期。”
实际上,各地的调整时间并不一致,主要看当地统计局公布上年平均工资的时间。据报道,从4月份开始,各地区就已经陆续开调。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从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看,似应从当年1月1日开始。所以,在人社部门作出调整后,企业和个人缴费还需补缴前几个月的差额。
社保缴费带来的纠结
到网上搜寻发现,北京市于2013年6月17日公布“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基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此核定的“缴费基数上限”为5223元的300%,即15669元。但“五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又各有不同,养老保险和
失业保险的下限为5223元的40%,即2089元;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的下限为5223元的60%,即3134元。养老保险按8%计算,最低为167.12元(2012年为149.52元);失业保险按0.2%计算,最低为4.18元(2012年为3.74元);医疗保险按2%(+3元)计算,最低为65.68元(2012年为59.06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按以上数据计算,参加“五险”,最低缴费为236.98元(2012年为212.32元)。
上述报道中举了北京金先生的例子:金先生5月份的工资条显示,代扣养老保险费179.20元,医疗保险费59.06元,失业保险费4.48元;而到了6月,其工资条上代扣的养老保险费陡然增至707.60元,医疗保险费增至179.90元,失业保险费增至17.69元。就此,北京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社保基数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作出一定的调整,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按照这个解释,在2013年6月,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金先生5月的缴费是按2012年的基数,亦即按2011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6月的缴费是按2013年的基数,亦即按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社保费用的陡增说明了金先生的工资陡增。分别以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的缴费额推算,金先生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已经达到8845元。而在2011年,金先生的月平均工资好像只有4672元,2013年涨了89.32%,增长得好快,但愿不是“被增长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是税前的,在交了905.19元社会保险费以后,再交1587.96的个人所得税(税率20%),最后领到手的工资似应为635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