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
社保局里有人,能低价办理社保,骗取被害人钱财。日前,被告人唐某被重庆市大足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57岁的唐某,长期无固定经济来源,平日以拾捡废品为生,2013年6、7月份,唐某认识了同样从事捡废品的中年妇女邱某,在与之相熟的过程中,唐某了解到邱某的智力存在问题,产生诈骗其钱财的意图。2013年8月,唐某编造自己在社保局有关系,能低价为邱某办理社保的理由,并将一张拾捡来的银行卡抵押给邱某,取得了其信任。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唐某通过电话联系邱某,以办理社保需要资金为由,分四次从邱某处骗取现金共计8800元,并将这些钱花销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现金共计8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