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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扩大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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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提高计生家庭保障能力,在雁塔区、高陵县和蓝田县开展了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共为7万余户计生家庭办理了保险,年度赔付率为73.4%。今年起,试点范围扩大至我市其余区县,辖区内30%符合参保条件家庭将参保。
  为提高计生家庭保障能力,在雁塔区、高陵县和蓝田县开展了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共为7万余户计生家庭办理了保险,年度赔付率为73.4%。今年起,试点范围扩大至我市其余区县,辖区内30%符合参保条件家庭将参保。
 
  我市自2012年起,在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成员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开展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该项目首先在雁塔区、高陵县和蓝田县进行试点。两年来,全市共为7万余户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办理了保险,年度赔付率为73.4%,其中28户参保成员人身险、重大疾病险共计理赔23万元。
 
  除了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全部参保外,我市今年扩大参保范围。在其余10个区县,以及高新区和沣东新城,选择试点乡镇和街办,让辖区内30%符合条件家庭纳入参保范围。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逐步扩大参保范围。
 
  据了解,2014年起保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经过市、区县、乡镇(街办)、村(居)四级计生部门登记、审核、入保等流程,今年入保工作已经终止。参保家庭共计10.9万户,参保人数33.3万人。
 
  新增意外伤残险
 
  保金5万元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除了扩大了试点范围,今年我市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增加了新举措。比如保险责任方面增加了新内容,另外对保险金额也做了大幅调整。
 
  保险责任方面新添了两条内容:第一被保险人(指子女方)在除享有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以及疾病住院医疗费等五项保险责任外,增加了意外伤残保险;第二被保险人(指父母方)除享有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等三项保险责任外,新增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和疾病住院医疗费的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做了大幅调整。针对第一被保险人(指子女方):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1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0元;新增意外伤残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对农村双女户家庭的子女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以及意外伤残的赔付,由原来的每人享受50%保险金赔付,变为现在的每人享受100%保险金额赔付(即:每人按50000元赔付)。针对第二被保险人(指父母方)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200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0元;新增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0000元;新增疾病住院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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