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前省直统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可采用个人就近认证、单位申报认证、邮寄纸质认证和委托亲属认证四种方式进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个人就近认证:
凡省内居住的省直离退休人员,均可选择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省社保局授权的邮储银行网点,凭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均为原件+复印件)办理认证。未采集过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应在指定网点按规定采集指纹并认证;此前已经采集过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可直接在指定网点使用指纹认证。首次采集指纹认证成功,以后即可通过网点指纹仪进行自助认证。
单位申报认证:
单位或社区管理的省直离退休人员,4至6月份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在省社保局网站上实行网上申报认证,或负责通知离退休人员到居住地附近的认证网点办理认证。单位或社区完成网上申报认证操作后,无须再到省社保局前台经办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的认证由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办理)。若因单位或社区未申报认证也未通知个人办理认证而导致离退休人员停发养老金的,由单位或社区承担相应的责任。
邮寄纸质认证:
居住在省外的省直离退休人员,可从省社保局网站下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等任一机构申请盖章确认退休人员“健在状况”,邮寄至省社保局。
委托亲属认证:
对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且无单位管理或不在广东省境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填写《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委托书》,委托亲属到认证网点办理认证。届时,需携带退休人员委托书、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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