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龙社保分局获悉,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月1310元,而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5月1日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将从原来的每月1100元上调至每月1310元,上调金额为210元。此外,从5月起,我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也将从每人每月88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048元。而截至今年3月底,石龙镇领取失业金人员共124人。
据悉,此次调整将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满足失业人群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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